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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牛肉干、手工泡菜、自制蛋糕……近幾年,微信朋友圈里多了不少叫賣美食的聲音。幾張令人垂涎的美食圖片,配上對口味和制作過程的介紹,便是賣家對其產品的全部“包裝”。
美食微商,指的是通過微信售賣食品的商業模式。與實體店鋪不同,微商售賣的食品大多由市民在家中制作,“純手工”“綠色環保”“無添加劑”等概念讓它們大受歡迎。這些看起來很誘人的美食,在食品安全方面表現如何呢?
美食微商準入門檻低
“只要會做、會拍照,就能做微商,感覺特別好上手。”在微信上賣烘焙食品的張女士說。她告訴記者,自己平時就喜歡烘焙點心,經朋友推薦開始將自制點心放在朋友圈售賣。她表示,做美食微商最大的吸引力便是“低門檻”,不用注冊或申請許可,在自家廚房做好點心,然后在微信跟顧客多聊聊就可以,既能展示自己的手藝,又能利用業余時間增加收入。
然而,美食微商的低門檻對消費者而言,存在不容忽視的食品安全隱患。美食微商是否持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是否有健康證,烹調衛生條件是否達標,食材進貨、保鮮是否合格等密切關乎食品安全的諸多問題,消費者都無從得知。
微信購食品維權難
微信是基于熟人關系的社交平臺,這種以情感為支撐的關系更容易產生信任,引發購物沖動。不過,這種更為私密、個人化的購買,也意味著維權難以實現。
家住山東的劉女士曾經是美食微商的忠實消費者,她告訴記者,朋友圈里展示的食品大多很新奇,還可向賣家提出少糖、低脂等特殊要求,通過個人轉賬付款也十分便捷。現在之所以不再購買朋友圈的食品,主要還是因為自己有過維權難的經歷。
去年,劉女士經朋友介紹,添加了一名售賣自制阿膠糕的全職主婦為好友。這位賣家經常在朋友圈展示自己采購的阿膠、紅棗、冰糖等食材,介紹阿膠糕的保健價值,也會上傳熬制阿膠糕的小視頻,看上去既衛生又美味。然而,在購買之后,她發現這種手工“阿膠糕”口感甜膩,基本沒有阿膠味,與以往購買的品牌食品差距很大。與店家交涉時店家態度很好,解釋說自家產品是零食而非保健品,為了改善口感僅添加了少量阿膠,也沒有承諾過產品的保健效果。
翻看朋友圈,劉女士發現店家對阿膠糕保健價值的介紹已經刪除,而自己收到的阿膠糕上,既沒有配料標識,也沒有生產地址、日期等基本信息。而且,由于賣家沒有注冊微店,投訴其店鋪也不可行。這時,她感覺到自己雖然被賣家誤導,但由于缺乏證據,且店家是由朋友介紹的,不便過多追究,便放棄了維權的念頭。
微商美食消費須謹慎
近年來,微商的火爆帶來了行業亂象。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去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遠程購物投訴2.98萬件,網絡購物占比超過九成,其中以微商為代表的個人網絡商家成為投訴熱點。不過,相對于服裝、化妝品等產品,購買微商食品的維權顯得更加艱難。
為什么微商美食的消費者維權尤為困難?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師黃冬告訴記者,這其中既有立法、執法的問題,也與微商的特殊性有關。從立法上看,雖然《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和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均要求網絡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臺對入網的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納入監管,但其實施的具體細則和步驟欠缺。從執法上看,微商食品安全的監管主體可能涉及食藥監、衛生、公安甚至網絡通信運營等多個部門,“九龍治水”的情況會掣肘微商食品監管。從過程上看,由于微信有較大的個人自主性,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消費者在事前大多只能通過對方發布的圖片、文字、小視頻以及微信好友口口相傳等對食品質量進行判斷;往往以聊天協商、先款后物的方式交易、事后出現問題維權時因難以提供正規的購物票據而徒嘆奈何。
一位從事過美食微商的店主坦言,個人在朋友圈售賣美食全憑良心,不添加防腐劑的自制食品對制作流程的要求很高,但即便出現問題,顧客也是詢問多、投訴少。因為食品的價格相對低廉,且難以長期保存,對食品質量的判斷又有一定主觀性,微商美食的消費者大多滿足于“吃個新鮮”,懶于花費精力與賣家理論,甚至投訴。
如何解決微商食品安全問題?黃冬認為,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從立法上,應該盡快出臺微商食品監管的有針對性的法律規定實施細則,使其有法可依;在執法上,應該進一步完善微商食品監管的體制機制建設,落實主責單位,理順監管主體間的協調合作關系,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時,應該將管理關口前移,在準入門檻的提高、真實身份的查驗、經營證照的核查辦理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對出現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堅決處理,絕不姑息。
黃冬也建議消費者,在網上購買食品時應慎之又慎,對其進行“過程控制”:一是在事前盡量選擇資質健全的店鋪、網點進行消費,而不要輕信微商的片面宣傳;二是在事中對食品的成色、質量、質保期限、添加劑使用情況進行充分了解,要求對方出具正規發票;三是在事后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對食物殘余、購物票據及其他證據進行封存取證,為下一步的維權打下堅實的基礎。
本文關鍵詞:美食 微商 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