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東煮里吃出小蟲子,賠償從12.7元變成2500元!
時間:2020-12-02 09:46:00 來源:轉載食品伙伴網 點擊:458次
前幾天,杭州高新區(濱江)的南先生的心情有點差,原來他買的關東煮還沒走出店門幾步,里面就出現了蟲子,不僅鬧心后來還鬧了肚子,而商家還消極處理只肯賠償12.7元。
無計可施的南先生只得向高新區(濱江)市場監管局尋求幫助,在區市場監管局的介入下,商家終于認識到了錯誤,賠償款也“突飛猛進”,從兩位數變成了四位數。
案件回顧
前幾日傍晚,南先生在某便利店買了關東煮,走到便利店外,吃了一口就發現里面有幾只小蟲子,覺得一陣惡心,連忙回到店里,要求退款,商家立刻支付寶退回給南先生12.7元。
原以為事情就這么結束了,想不到第二天凌晨3點多,南先生上吐下瀉,全身發熱,去了浙二醫院就診,結果是感染性腹瀉。
連續四五天南先生一直處于低燒、腹瀉、頭疼的狀態,南先生細細回憶了番,那天晚上除了吃了關東煮外無任何進食,應該是食物細菌造成的,于是到便利店,要求賠償醫藥費,而商家負責人卻以“蟲子來源”“相隔時間太長”“已經賠付12.7元”為由拒絕賠償醫藥費,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南先生向區市場監管局進行了投訴。
調查過程
接到投訴后,區市場監管局西興所的工作人員立即對投訴事宜進行了實地調查。并對便利店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售貨員的健康證進行了檢查,發現都在有效期內。同時商家也提供了關東煮相關食物的進貨憑證,索證索票齊全。
工作人員認真查看了關東煮相關食物,未發現有變質生蟲的現象,但店內偶有小飛蟲飛過。根據現場環境、商家進貨時間及南先生提供的照片和視頻判斷,關東煮中的蟲子可能是在銷售期間出現問題。
完美結局
區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經過詳細的現場取證調查后,多次電話聯系投訴人了解訴求,還組織了一次耐心而細致的現場協調。最終商家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同意除退款外,賠償消費者南先生2500元(750元醫藥費、750元誤工費及1000元賠償金),向其賠禮道歉,并承諾對店內衛生進行整改。
法律小知識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濱小市在這里要提醒大家:
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經營者一定要認真履行定期查驗食品,維護經營環境衛生良好,并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食品的義務。
消費者:如購買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并將有關證據固定下來,依法要求賠償,有效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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