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 品 簡 介】
糖精鈉俗稱糖精,其甜度約為蔗糖的 450—550 倍,故其十萬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我國對糖精鈉在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及使用范圍有嚴格限制,飲料中的最大使用量為 0.15g/kg。但有些廠家仍超量添加糖精鈉。糖精鈉的超量使用會對消化、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危害。因此對食品中糖精鈉含量的監控是治理餐桌污染,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的重要工作。本速測盒適用于各類食品如醬腌菜、蜜餞、飲料、淀粉制品等的糖精鈉含量的快速檢測。
【檢 測 原 理】
食品中的糖精鈉可與本試劑反應生成藍色產物,顏色越深,表示樣品中糖精鈉的含量越高,與標準色卡比較,可以得出樣品中糖精鈉的半定量信息。
【檢 測 步 驟】
1. 液體樣品:直接量取 5 毫升于 10mL 比色管或具塞試管中, 加入 0.5mL(約 10 滴)檢測液 A,搖勻,靜置 2 分鐘,加入 2ml 三氯甲烷,強烈振搖 1 分鐘(約 120
次), 靜置分層,觀察下層的顏色。
2. 固體樣品:稱取 0.5 克剪碎的樣品, 放入 10mL 比色管或具塞試管中, 加水 5mL,振搖提??; 加入 0.5mL(約 10 滴)檢測液 A, 振搖 1 分鐘,靜置 1 分鐘;加入2ml 三氯甲烷,強烈振搖 1 分鐘(約 120 次),靜置分層,觀察下層的顏色。
【結 果 判 定】
觀察分層后下層的顏色,并與色卡進行比較。從顏色相近的階的色卡標示值即為液體樣品中糖精鈉的大致含量。如為固體樣品則其糖精鈉的大致含量應為顏
色相近的階的色卡標示值乘以 10。
* 根據 GB 2760-2011,糖精鈉限量標準(以糖精計,g/kg):飲料類、腌漬的蔬菜≤0.15; 蜜餞涼果、脫殼熟制堅果與籽類≤1.0;帶殼熟制堅果與籽類≤1.2;涼果類≤5.0。
【注 意 事 項】
所有實驗用水均應使用蒸餾水或純凈水。
【儲藏條件與有效期】
試劑用后應密閉,常溫避光保存,有效期1年。